3月26日15时许,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双岛路自南向北行驶行至万泉街右转时,与正驾驶小型SUV在万泉街等红灯的李某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两辆车严重受损,李某腿部受伤及车内两名乘客不同程度脑震荡。威海交警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,迅速赶到现场勘察,并对两名驾驶人进行六酒精呼气检测。经检测,齐某呼气值为296
3月26日15时许,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双岛路自南向北行驶行至万泉街右转时,与正驾驶小型SUV在万泉街等红灯的李某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两辆车严重受损,李某腿部受伤及车内两名乘客不同程度脑震荡。
威海交警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,迅速赶到现场勘察,并对两名驾驶人进行六酒精呼气检测。经检测,齐某呼气值为296mg/100ml,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,李某无酒驾嫌疑。随后,民警将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,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。
齐某交代,3月25日晚自己与朋友一起聚餐时喝了不少酒。3月26日,齐某觉得过了那么久已经醒酒了,便驱车去办事,没想到由于酒精作用尚存,引发了该起事故。
醉酒驾车出事故,等待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!
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
已成为大家的共识
但有人会忽略“隔餐酒”、“隔夜酒”
认为经过休息,酒精已经分解
开车应该没事了
但现实往往是
人清醒了,酒精还没有“清醒”
“隔餐酒”、“隔夜酒”后驾车
仍很有可能构成酒驾
甚至醉驾
是否构成酒驾的标准不在于什么时候喝的酒,是由驾驶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决定的。
人醒≠酒醒,只要血液中乙醇含量超标,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后驾驶。
因此
如果头一天喝的比较多
第二天最好别开车
待酒精完全消解后在开车
现实中除了“隔夜酒”外
还存在以下几大酒驾误区
值得广大驾驶人警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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