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服务经济发展和增强城市人口聚集,内江市公安局特制定了《内江公安优化营商环境户籍管理利企便民十项措施》,现予以发布。
一、全面放宽落户限制
1.短期居住落户
取消暂住证制度,在内江市短期居住满3个月的内江市农村居民或非内江市户籍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,提供本人书面申请、居住证明、就业证明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,即可办理。
2.放宽学历落户
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(含技工院校、职业院校毕业生)申请在内江落户的,提供本人书面申请、毕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,即可办理。
3.实施人才落户
持甜城英才卡人才、技术技能人才(含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)、录聘用人才(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或录聘用的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)及其直系亲属,提供本人书面申请、人才证明资料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,即可办理。
二、优化户籍办理流程
4.推行“容缺后补”
对群众办理户籍事项非主要审核要件缺项的,可先行办理,留下当事人联系方式,事后补充,确保群众办理“只跑一次”。
5.推行“人像复用”
对已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,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,可复用系统原人像信息办理,不再重新拍照。
6.推行“网上户政”
全面推广使用内江公安“微户政”、“四川政务服务网”等服务平台,在互联网端实现身份实名制验证服务、网上预审、网上审核、快递业务网上申请等相关功能。
三、切实提升服务质效
7.提供“绿色通道”服务
将企业集体用工、中高考学生、返乡民工、受灾群众、参赛运动员、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纳入居民身份证办理“绿色通道”范围,优先受理、优先制作、优先领证。
8.提供“多拍优选”服务
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,如对现场采集身份证人像效果不满意,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,从中优选满意相片。
9.提供“主动核查”服务。
办理落户业务时,对落户实际地址的确定实行群众申报、社区民警核查、户籍民警确认,群众无需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。
10.提供“上门服务”制度
对有申领居住证、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集中需求的企业,或行动不便、确有困难的群众,可由企业或群众提出申请,属地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户籍业务上门办理、预约办理服务。
内江市公安局
2023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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